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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物檢討建議的捨本逐末(一) 一月 7, 2010

Posted by 星屑醫生 in 醫藥制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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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西醫工會和執業藥劑師學會都很不滿!

政府就現行藥物制度作出檢討,得出來一疊厚厚的報告,當中還包括75 個建議。乍聽好像很不錯,不過觀乎政府一直以來的處事手法,你肯定會預料得到事情沒有這麼簡單。

藥劑師說得好:政府做的是門面工夫,從來不敢面對真真正正的問題。於是即使做足了報告書的75 個建議,市民買藥用藥仍然高危,根本沒有得到足夠保障。醫生給病人的藥仍然無法肯定是正確無誤的藥、亦沒有人要求藥房裡的職員受過適當培訓、誰夠膽就可以強充專業給你專業意見。同時亦任由市民隨手就買得到醫生處方藥物、也沒法法子去監察藥房的違規運作。

原因是政府政策向藥行傾斜。

實例一,為了確保醫生的藥正確無誤,就要求醫生 fax 白紙黑字寫好的訂藥單,反而不必醫生在每張收貨紙上簽名。

這建議好奇怪。因為即使落單落得多準確,送貨的也可以亂送。相反即使送貨的亂送,只要收貨的醫生點得清清楚楚,點好以後在收貨單上劃個大名,就甚麼問題也沒有了。我在記者會裡說,我們從來都不是為反而反,若花多心機得來是確實有用的話,我當然有責任去配合政府政策。然而要求醫生寫訂貨單只會徒然增加醫生的行政工作:寫落貨單、fax 到藥廠、打電話確保對方收到,然後雙方都要把這落單記錄妥善保存。要知道一間診所要訂的藥不是一種兩種,而是一兩百種,於是每天的工作量將會如何加增!

卻無從確保藥物能正確地送醫生手裡,政府捨本逐末要求醫生白紙黑字落單而不是收貨時簽名,主要原因是藥廠認為醫生身在診所的時間難以預測,就怕送貨沒有人收。

我說這是廢話,送貨前打個電話不就行了!?誰叫你盲摸摸摸門釘!?

何況一直以來毒藥紙也是要醫生立刻簽妥交回的,送受管制藥物的時候為甚麼就不怕醫生不在?

下篇續說有關豬流感針的送貨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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